新闻资讯
您所在的位置是:首页 >> 新闻资讯
您所在的位置是:首页 >>新闻资讯

宁波市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咨询行业协会协会章程

宁波市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咨询行业协会协会章程

发布时间:2025-01-19 14:34:39

宁波市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咨询行业协会(以下简称为“本协会”)的章程,旨在规范会员行为、促进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。本协会由在宁波市注册或外地进甬从事建设监理、招投标咨询业务的企业及其他与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,是非营利的地方性行业社会团体。其宗旨是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维护会员合法权益,引导会员遵循“守法、诚信、公正、科学”的职业准则,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。

本协会接受宁波市建设委员会(市建委)和宁波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,会址设于浙江省宁波市。业务范围包括研究行业理论、提供政策咨询、加强行业宣传、处理纠纷、组织交流培训、了解行业法规执行情况、开展国内外交流、编辑资料、举办培训研讨、协助市建委工作、拓展会员业务、制定职业道德准则、开展行业研究、提供咨询服务等。

本协会的组织机构包括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。会员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,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、选举和罢免理事等。理事会为执行机构,负责日常运营。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,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部分职权。本协会的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必须具备政治素质好、行业影响力大、年龄不超过规定的条件,并需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任职。

本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费、捐赠、政府资助、活动收入、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,经费用于协会业务和发展,不得在会员中分配。财务管理制度严格,接受监督。资产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或挪用。本协会在完成宗旨、解散或分立、合并后,剩余财产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。

本协会的章程在2007年10月26日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,解释权属于理事会,自宁波市民政局核准之日起生效。

本站热点

热点tag标签